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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梅/文
据报道,安徽省岳西县冶溪镇瓜农程新年近日接到通知,县财产保险公司将付给他农作物受灾赔偿款8000多元。听到消息后,他十分高兴地说:“有了农业保险护航,俺们种地心里就有了底。” 众所周知,相对于其它产业而言,农业是一个看天吃饭的产业,时刻面临自然风险的威胁。资料显示,我国农业受灾的比例每年大约在40%以上。由于农业基础比较脆弱,农民是无法独立面对及承受这种风险的。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推进也就意味着高投入、高风险的来临,使得农民们更期待一把“保险伞”。也就是说,当前在全国像程新年那样期待农业保险能解农民增收后顾之忧的不在少数。 农业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以农作物、牲畜等为保险标的。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农业生产者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捕捞业的生产过程中,由于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致农作物歉收、损毁或牲畜伤亡等损失时,保险人应负责赔偿。按理说,农民有需求,保险公司有市场,应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然而实际并非如此。有人这样来概括我国目前的农业保险现状:农民想投保,但交不起钱;农民能接受的,保险公司又赔不起。高赔付导致了农业保险的高保费,而高保费又令更多的农民买不起保险。如此一来,我国的农业保险就在这样的怪圈中徘徊。 究竟该如何做大做强农业保险,让其真正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呢?笔者以为要做到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业务的认知度。尤其要让农业保险知识走进农村的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户了解参加农业保险的好处,知晓参加保险的程序、理赔方式及理赔金额等,使他们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提高农民自觉投保的积极性,提高参保率,最大限度地降低农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是在保费来源上要进一步拓宽和完善。当前除了政府补贴外,还可以配合有关部门从财政灾情减免款、民政扶贫救灾款、乡村公益金等多方面筹集,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农民保费支出压力。 三是加强农业保险立法,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法律责任,让保险双方的合法权利更好地得到保护。当前一方面要合理制定保费、规范理赔流程;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欺瞒、误导和出险后惜赔、少赔、拖延不赔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走出“投保容易,赔偿难”的怪圈,让农业保险能真正解农民增收后顾之忧。
(此文9月19日新华网理论频道和9月25日《中国信息报》上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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