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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工作的通知 办[2008]52号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5月12月下午2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灾害,波及陕西、甘肃、云南、重庆等省(市),灾害损失十分严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按照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通知》(民电[2008]75号)精神,支援地震灾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现就做好我县的救灾捐赠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单位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抗震救灾工作的号召,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积极开展地震救灾捐赠活动。
二、宣传部门要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认真做好向地震灾区捐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在捐赠活动中奉献爱心的先进 事例和人物,把岳西人民的深情厚意源源不断地送到灾区人民的手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由于地震灾区道路受阻,本次捐赠提倡以捐赠资金为主。各单位和个人可向县民政局接收捐赠办公室捐赠,或向县红十字会办公室捐赠。
岳西县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地址:县民政局三楼
帐号:20000124145210300000018
开户行:岳西县联社
联系人:蒋本才
联系电话:0556-2183212
传真:0556-2172391
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6-2173814 0556-2181772
捐赠汇款地址:岳西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岳西县农业银行营业部
汇款帐号:857001040004576
四、及时统计上报救灾捐赠情况。从5月14日开展,各乡镇接收救灾捐赠款情况,由民政办统一接收,并于每天上午11时前汇总上报县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职工救灾捐赠款由县直各部门、各单位集中送交县接收捐赠办公室,个人救灾捐赠款直接送交县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同时,红十字会办公室每日要搞好捐赠款统计工作。
中共岳西县委办公室
岳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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