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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溪镇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森林防火成果,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力推进森林防火工作,日前冶溪镇党委政府出台多项举措,全面落实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的护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实行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领衔的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同时成立以由镇领导班子成员为队长、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四个扑火应急小分队。
二、加强预防森林火灾宣传。在近期,各村、各单位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群众会,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督促各监护人加强对痴呆、精神患者的监护;广播电视站每晚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电视讲话和防火标语字幕;各中小学开好班主任教师会议,上好学生防火课;林业站做好增加和刷新护林防火固定标语工作,组织人员上山巡逻,重点区域组织护林员鸣锣示警,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置临时防火哨卡,盘查火源。紧要时期,出动宣传车,深入村组、山口宣传、督查,确保火源不上山。
三、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在防火期间,全镇野外用火一律实行“三禁止”,即禁止烧山,禁止在林地烧炭,禁止在林区随意野外用火。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各村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加大巡逻密度,加大监控力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要重点防范,及时全面消除火灾隐患。
四、实行森林防火责任捆绑机制。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镇干和镇直单位包村、村干包组、组长包户。镇直单位确定专人配合镇干负责联系村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各村、各单位要将责任细化到人,并记录在案、制度上墙。所有镇干、村干、成员单位负责人在防火期内电话、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辖区内一旦发现火情,首先由包村干部和责任单位人员到达现场与村组干部一起组织人员扑救,包村干部为责任人,任临时现场指挥,并随时与镇指挥部联系。超过30分钟火势仍未得到控制的,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抽调扑火队员到达现场增援,指挥部至少明确一名指挥长任前线指挥并随时向镇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
五、责任及责任追究:1、年度无火警发生的村,给予500元奖励。各村各单位要及时进村入户宣传护林防火知识,阻止野外用火。要加强对痴呆、精神病人等人群的管理,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2、相关责任人接到火警15分钟应及时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扑救工作。违者处以50元罚款。3、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以50元罚款;对干部职工按有关政策、纪律、法规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损失巨大的,追究刑事责任。4、责任单位有上述行为者,除按上述规定给予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同等处罚外,通报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5、有上述情况之一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胡文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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